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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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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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是怎样?
1、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2、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3、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
1、婚前买房,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未来离婚,房产不参与离婚的财产分配。而婚后买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2、婚前买房,两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购的城市,各自按一个独立家庭计算,各自都可以买一套房。而婚后买房,两人只能作为一个家庭计算,在有限购的城市,只能买一套房,在没有限购的城市,买第2套房的过户税费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1套房要多。
由此可见,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区别非常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年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婚姻房产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离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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