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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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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若财产都在当事人名下,则清清楚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就可以。但是很多人为了某些原因,财产会在亲戚名下,比如借给弟弟急用的钱、规避某些额外费用的财产等。那么,本属于离婚当事人的财产,登记在亲戚名下,离婚时这类财产应如何分割呢?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登记在亲戚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时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登记在别人的名下,例如:存款存在女方妹妹账号下的,财产借给朋友的......无论是双方都知道还是只有一方知道的情形下,只要财产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者存放在他人名下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的时,这部分财产要进行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登记在亲戚名下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假如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则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由此可见,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财产,离婚分割时主要看这类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只要财产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者存放在他人名下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的时,这部分财产要进行分割。假如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则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以上就是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离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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