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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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内父母赠予的购房财产能平分吗?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离婚房产案例:
离婚房产案例:
2001年许某与刘某结婚。2003年,许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许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刘某有了外遇,许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刘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许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案件分析:
从许某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许某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许某和刘某的共同财产。可见,刘某的观点没有依据。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例外,如果许某能收集到刘某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许某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法律法规:
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时婚内父母赠予的购房财产能平分吗?综上看来,离婚时婚内父母赠予的购房财产如果有书面赠与子女单独所有的赠与协议,则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能平分;若无书面证明材料,则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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