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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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往往归其中一方,很少由父母共同抚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请看以下几点: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以上就是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离婚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离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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