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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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是否违反婚姻法?
离家出走不违反婚姻法,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离家出走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17条规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目前对于协议离婚,男女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会被告知暂时不能进行离婚登记,按新的规定,离婚时新增一道程序,夫妻在离婚之前会给一个月的冷静期,过了这一个月以后,若是还想要离婚,才能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不得离婚的情形:
有以下四种情形的,民政部门不得办理离婚登记: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前提条件,如果有假离婚、或者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不得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未约定财产分割的,不得办理离婚登记。
4、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协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民政部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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