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比较普遍的,而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必须要处理的问题,有些夫妻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都不愿给对方,那么,离婚对方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夫妻两地分居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
夫妻两地分居造成离婚的,子女归哪一方由按下列情形确定:
1、子女不满2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则由男方抚养。
2、子女年满2周岁以上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尊重孩子的意见。
4、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两地分居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尊重子女的意见。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