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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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偶尔的争吵是非常正常的事,但吵架升级到家暴就不是一件正常事了,严重的话这是涉及到刑事案件了,尤其是女方,往往是家庭中被家暴的一方,遇到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报警,搜集一些证据,往后离婚的话,可以争取一些赔偿,那么,女方被家暴可以要求赔偿吗?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女方被家暴可以要求赔偿吗
无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损害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二、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并不是说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赔付另一方所提出的赔付要求,在我国法律上只存在上述过错方需赔偿无过错方情形。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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