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虽然我们现在网络便利,我们每天都在上网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国家的法制宣传也很到位。但是,仍有部分人对离婚存在错误的认识,说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就要给对方赔钱。究竟,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主张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法律上没有规定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存在法定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造成对方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不是因为谁先提出离婚来决定。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主张损害赔偿
(一)一方实施了法定过错行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因一方实施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是以离婚为条件的,如果婚姻双方没有离婚,即使一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另一方也不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三)需另一方无过错。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夫妻双方都有规定的过错情形的,人民法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均不予支持。
(四)无过错方存在损害后果。损害后果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五)法定过错行为与双方离婚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双方离婚是法定过错行为造成的,则无过错方可提出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是因其他原因导致离婚,则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赔偿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判决是否需要离婚赔偿,是看其中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而不是谁先提离婚谁就要赔偿对方的,希望大家不要再有这种错误想法了。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