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分家析产纠纷

分家析产纠纷诉讼费是怎样的

一、分家析产纠纷诉讼费是怎样的   

标的额收费标准:(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分家析产的原则  

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又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得价款的方式   

三、分家析产应当注意的问题   

1、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3、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4、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5、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析,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21 王勇律师,南京离婚房产律师,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遇到南京离婚房产纠纷问题,来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手机:1866627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