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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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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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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义务法律规定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义务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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